2020秋季班 第十二週美地展第三期 任弟兄 信是將所望之事質實出來的能力和路

信是將所望之事質實出來的能力和路

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說到『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』,『質實』一詞在和合本繙譯作『實底』,這兩者有何不同呢?在較早的《英皇欽定本》(King James Version)裏,將這詞繙譯作『substance』,來描繪三一神的三個實質,換句話說,有一件事是我們沒有看見、我們所期望的,然而因着我們相信祂,我們的信就成了這件事的實質或實底。不過,我們知道這不是聖經的思想,就如同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到『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』,我們看見信就是接受,信不只是客觀的成了一個事實,更是主觀的接受,因此在較晚的《達祕譯本》(The Holy Scriptures: A New Translation from the Original Languages by J。 N。 Darby)就把它繙譯作『substantiating』,它是一個實體化動作,這是說我們信一件事,更要把它實體化出來。而到了恢復本聖經又更進一步,繙譯作『substantiation』,也就是說,信乃是我們所望之事、我們未見之事能彀被實體化出來的能力以及路。當我們聽見第二年的訓練有許多的豐富、享受和價值,我們的反應是甚麼呢?是客觀地接受這個事實麼?我們該運用信心,把這一切的價值、豐富質實出來,把它質成現實!信乃是我們進入第二年的能力以及路!

《第三期 任弟兄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