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相關文章2-對於生命的經歷

對於生命的經歷

壹 經歷神

生命的經歷,就是經歷生命。我們已經看見,生命就是神自己。神自己流到我們裏面,給我們得着,給我們經歷,就是生命。所以經歷神,就是經歷生命。凡是生命的經歷,都是經歷神,摸着神的。沒有摸着神的,就不是生命的經歷。

那麼,甚麼纔算得生命的經歷?就是神從人裏面經過,也使人從祂裏面經過,而有的經歷。比方我們在禱告裏碰着了神,蒙了光照,看見自己的過錯,就在神面前對付。這不是我們察出自己的錯,乃是在親近神的時候,裏面給神碰着,而看見自己的錯。神是光,我們碰着神,就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的錯,所以就自然的向神承認,尋求主血的洗淨,結果就叫神從我們裏面經過,也叫我們從神經過。這樣的經歷是叫我們經歷神,所以就是生命的經歷。

生命的經歷,都是出於神的,都是神在我們裏面運行的,所以都能叫我們摸着神,經歷神。凡不是這樣的,都不是生命的經歷。因為生命就是神,而生命的經歷也就是經歷神。所以凡是這樣經歷神的,都能將生命表明出來。(腓二13~15。)

貳 經歷基督

生命的經歷,誠然是經歷神,但神是在基督裏給我們經歷祂。基督是神的顯出,是神的化身,也就是神成為我們的經歷。所以我們對神所有的經歷,都是經歷基督,都是在基督裏的。因此生命的經歷,旣是經歷神,也就是經歷基督。我們經歷基督,簡括的說,會有以下幾面的經歷:

一、經歷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。(加一16。)這是我們在得救的時候,開始經歷基督,就是經歷神藉着聖靈,將基督啟示到我們裏面,給我們認識並得着祂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。

二、經歷基督活在我們裏面。(加二20。)這是我們在得救以後,繼續經歷基督在我們裏面活着,作我們的生命,也就是經歷基督住在我們裏面,替我們活着。這是我們作聖徒,在日常的生活中,繼續不斷的經歷基督,所以是我們對基督經歷的一大部分。

三、經歷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。(加四19。)這是我們讓基督的一切作我們裏面生命的成分,使基督在我們裏面得以長大成形。基督在我們裏面,不只要我們經歷祂作我們的生命,替我們活着,並且還要我們更多的經歷祂作我們的一切,使祂在我們的生命中長大成形,也就是使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得以成熟。

四、經歷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。(腓一20~21。)這是我們讓基督的一切成為我們外面生活的表顯,叫基督在我們外面得着彰顯,並且無論是生,是死,就是無論在甚麼境遇中,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。這也就是說,我們活着就是基督。這當然是我們對基督相當較深的經歷,不只經歷祂在我們裏面成形,並且經歷祂在我們外面顯大。『成形,』是裏面生命的成熟,有祂的一切作我們裏面的成分;『顯大,』是外面生活的表顯,讓祂的一切成為我們外面的彰顯。所以這經歷,不只經歷基督是我們裏面生命的成分,也經歷基督是我們外面生活的彰顯。

五、經歷我們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。(弗四13。)這是我們眾人,就是身體,經歷基督,經歷到滿有基督的成分,滿有基督的組織,而長得滿有基督的身量。這當然是我們對基督相當完滿的經歷。

六、是經歷我們改變得像基督。(林後三18。)我們經歷基督,會叫我們改變,而變得像祂。這是從我們經歷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開始,一直到我們的身體得贖。(羅八23。)我們越經歷祂,就越有改變,一直改變得連身體也改變了形狀,和祂榮耀的身體一樣,(腓三21,)那時,我們就完全模成祂的樣子,(羅八29,『效法』原文是『模成,』)而完全『像祂,』(約壹三2,)所以也就完全得以豐豐滿滿的經歷祂。

經歷基督,就是讓基督在我們裏面活着,並從我們身上活出。經歷基督,就是以基督為生命,而憑基督活着。經歷基督,就是我們一切的生活動作,都是基督從我們裏面活出來的,作出來的。經歷基督,就是經歷祂復活的大能,(腓三10,)就是經歷祂作生命,所以這樣的經歷,也就是生命的經歷。

參 經歷聖靈

主耶穌在約翰十四章,告訴我們祂是生命(6)之後,不只給我們看見,祂與神原為一,祂在神裏面,神在祂裏面,祂是生命,就是神是生命;(7~11;)也不只給我們看見,聖靈和祂,也是一個,聖靈來到我們裏面,與我們同在,也就是祂來到我們裏面活着,作我們的生命;(16~19;)並且也給我們看見,祂以聖靈的身分來到我們裏面活着,就是祂和神在聖靈裏,來到我們裏面,與我們同住,作我們的生命。(20~23。)簡要的說,主在那裏說過祂是生命之後,就給我們看見三件事:(一)神是在祂裏面作生命,(二)祂又是在聖靈裏面作生命,(三)祂們三而一的神,更是來到我們裏面作生命。所以我們經歷生命,不只就是經歷神,也不只就是經歷基督,並且也就是經歷聖靈。實在說,聖靈就是神和基督來作生命給我們經歷了,也就是神在基督裏來作生命給我們經歷了。

主耶穌在約翰十四章,告訴我們祂是生命(6)之後,不只給我們看見,祂與神原為一,祂在神裏面,神在祂裏面,祂是生命,就是神是生命;(7~11;)也不只給我們看見,聖靈和祂,也是一個,聖靈來到我們裏面,與我們同在,也就是祂來到我們裏面活着,作我們的生命;(16~19;)並且也給我們看見,祂以聖靈的身分來到我們裏面活着,就是祂和神在聖靈裏,來到我們裏面,與我們同住,作我們的生命。(20~23。)簡要的說,主在那裏說過祂是生命之後,就給我們看見三件事:(一)神是在祂裏面作生命,(二)祂又是在聖靈裏面作生命,(三)祂們三而一的神,更是來到我們裏面作生命。所以我們經歷生命,不只就是經歷神,也不只就是經歷基督,並且也就是經歷聖靈。實在說,聖靈就是神和基督來作生命給我們經歷了,也就是神在基督裏來作生命給我們經歷了。

所以生命的經歷就是經歷三而一的神,就是經歷神在基督裏,基督又在聖靈裏,來作我們的生命。聖靈在我們裏面作工,帶着我們經歷基督,帶着我們在基督裏經歷神,就是生命的經歷。我們在聖靈裏經過神和基督,也讓神和基督經過,就是生命的經歷。必須這樣經歷聖靈,經歷基督,經歷神,纔是生命的經歷。凡不是這樣的,都算不得生命的經歷。你可以說那是熱心,那是宗教生活,那是敬虔修養,但不能說那是生命的經歷。生命的經歷,乃是經歷神,經歷基督,經歷聖靈。這不是我們自己作出來,修出來的,乃是神從我們裏面運行出來,基督從我們裏面活出來,並聖靈從我們裏面塗抹出來的。但願我們追求這一個。

摘自《生命的認識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