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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中關於真理的啟示

約翰在一章六節說到神聖的真理,『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,卻在黑暗裏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』真理是甚麼?要給真理下定義很不容易。我們可能認為,一章六節這類經節裏的真理是指健全或正確的道理。真理這辭中文的意思就是真實的道理。許多人對英文的truth(真理)一辭也有類似的領會,以為真理就是正確的道理,至少在聖經裏是這樣。

在我們日常的談話中,我們對真理的領會可能稍有不同,認為真理的意思就是真實的事物,與虛假的事物相對。譬如我們說,我們在講一個真實的故事。

我們若要領會聖經裏真理的意思,就需要超越傳統並一般對真理的領會。傳統的看法認為,聖經裏的真理是正確的道理,這是不準確的;而一般對這辭所領會的含意也不該應用於聖經裏的真理一辭。

摘自《約翰壹書生命讀經》

 真理的希臘文是aletheia,阿利提亞。原文意實際(與虛空相對)、確實、真確、真實、真誠。這是約翰個人獨特的用辭,也是新約裏一個深奧的辭,指神聖經綸的一切實際,作神聖啟示的內容,由神的話傳輸並揭示如下:

(一)神,是光也是愛,成為肉體,作神聖事物─神聖生命、神聖性情、神聖能力、神聖榮耀等─的實際,給我們得着,使我們享受祂作恩典,如約翰福音所啟示的。(約一1,4,14~17。)

(二)基督,就是成為肉體的神,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裏面,(西二9,)好成為:(1)神與人的實際;(約一18,51,提前二5;)(2)舊約一切豫表、表號、影兒的實際;(西二16~17,約四23,24與註4,5;)(3)一切神聖、屬靈事物的實際,如神聖的生命與復活,〈約十一25,十四6,〉神聖的光,(約八12,九5,)神聖的道路,(約十四6,)智慧,公義,聖別,救贖(林前一30)等;因此,基督是實際。(約十四6,弗四21。)

(三)那靈,就是變化形像的基督,(林前十五45下,林後三17,)是基督的實際,(約十四16~17,十五26,)也是神聖啟示的實際。(約十六13~15。)因此,那靈是實際。(五6。)

(四)神的話,作神聖的啟示,不僅啟示,更傳輸神與基督的實際,以及一切神聖、屬靈事物的實際;因此,神的話也是實際。(約十七17與註3。)

(五)信仰(相信)的內容,卽我們所信之事的具體元素,成了完滿福音的實際;(弗一13,西一5;)這信仰的內容啟示在整本新約裏面。(林後四2,十三8,加五7,提前一1註1第一、二點,二4與註2,二7上,三15與註4,四3,六5,提後二15,18,25,三7~8,四4,多一1,14,帖後二10,12,來十26,雅五19,彼前一22,彼後一12。)

(六)關於神、宇宙、人、人與神的關係、以及人與人彼此的關係、人對神的責任等的實際,這些都是藉着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的。(羅一18~20,二2,8,20。)

(七)真實、可信、真誠、誠實、可靠、信實;就着神說,是神聖的美德,(羅三7,十五8,)就着人說,是人性的美德,(可十二14,林後十一10,腓一18,約壹三18,)並且是神聖實際的流出。(約四23~24,約貳1上,約參1。)

(八)實在或真實的事物、事情(事實)的真相或實情、實際、真確;與虛假、欺騙、偽裝、偽善、錯謬相對。(可五33,十二32,路四25,約十六7,徒四27,十34,二六25,羅一25,九1,林後六7,七14,十二6,西一6,提前二7下。)

以上所列八點,前五點是指素質上同一的實際。神、基督、那靈─神聖的三一─在素質上乃是一。因此,這三者是神聖實際之本質的基本元素,其實三者乃是一個實際。這一個神聖的實際,就是神的話這神聖啟示的本質。因此,這個實際成了神聖話語中所啟示神聖的實際,使神聖的話成為實際。神聖的話傳輸這一個神聖的實際作信仰的內容,而信仰的內容乃是整本新約所啟示福音的本質,成為新約的實際,這也就是神聖三一的神聖實際。我們有分於並享受這神聖的實際,這實際就成為我們的真實、真誠、誠實、可靠,作我們行為上優越的美德,以彰顯我們所憑以活着的神,就是實際的神;我們也成了過真理生活的人,毫無虛假或偽善,過一種與那藉着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之真理一致的生活。

真理這辭原文在新約裏用了一百多次,每次出現的含意須由該處上下文斷定。譬如在約三21,照上下文看,是指正直,(與邪惡相對─約三19~20,)就是人照着神的所是活在神裏面,所顯出的實際;正直也與神聖的光相符,這光就是那是真理源頭的神,在基督裏顯現出來。在約四23~24,照該章上下文以及約翰福音的整個啟示看,乃是指神聖的實際成了人的真實和真誠,(與不道德之撒瑪利亞敬拜者的偽善相對─約四16~18,)好對神有真正的敬拜。神聖的實際乃是基督,祂就是實際,(約十四6,)是舊約為着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實際,(約一29,三14,)也是活水的泉源,就是賜生命的靈,(約四7~15,)給祂的信徒享受並暢飲,成為他們裏面的實際,最終成了他們的真實和真誠,藉此他們以神所尋找的敬拜敬拜祂。在約五33和十八37,照約翰福音的整個啟示看,是指那在神的兒子基督裏所具體表現、啟示並彰顯的神聖實際。在約八32、40、44~46,照該章上下文看,是指啟示在神的話裏,(約八47,)並具體表現在神兒子基督裏面(約八36)之神的實際,這實際釋放我們脫離罪的轄制。(見約八32註1。)

在本節這裏,真理是指在神聖的光這面所啟示出來神的實際。這實際是5節裏神聖之光的流出和實化。神聖的光是在神裏面的源頭,真理是神聖之光在我們裏面的流出和實化。(見四8註2,參約三19~21。)當我們住在神聖的光中,(這光就是我們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所享受的,)我們就實行真理。(這真理就是我們在神聖的光中所實化的。)當我們住在源頭中,這源頭的流出就成了我們的實行。

摘自《聖經恢復本約翰壹書一章六節註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