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基督這約中 享受福音傳揚 想和大家分享以賽亞書十二章三至四節,『所以你們必從救恩之泉歡然取水,在那日,你們要說,當稱謝耶和華,呼求祂的名!將祂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,題說祂的名已被尊崇。』我摸着這裏講到,要享受基督這約的路,乃是呼求主的名!在靈裏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且操練我們的靈,照着我們的靈而活,且留在我們的靈裏,就能享受與我們的靈同在的基督。 我因為在福音開展上一直還沒有結果子,所以一直覺得過不去,就問主說,主阿,我是不是應該要多一點禁食禱告,或者是求主光照,我有那些地方需要被修剪?但我禱讀到這處經節時,我纔看見不是主要給我果子,而是我需要把主給萬民。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約,呼求祂名的時候,就能自然而然地將祂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。當我享受這處經節,我就得着了釋放,就不會被目標或數字所捆綁,乃是享受福音的傳揚。 昨天遇到一位要去算命的女生,我竟然抓着她說,妳不要去算命,跟我回會所!算命沒有用,主纔是真的!結果她也願意留下電話,願意再繼續與我們接觸。我真是寶貝這樣的傳揚,就是把主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!
《第三期 邱允辰姊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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