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福音上與耶和華的使者合作 很享受出埃及記二十三章三十一到三十二節:『……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,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。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。』不可與異族和他們的神立約,意思是我們不能與自己的天然生命妥協。好的或不好的天然,都應該被攆出去。上週傳福音時,覺得自己很輭弱,不管怎麼傳,路人都不願意停下來聽我講。為甚麼我這麼輭弱?有這麼多感覺?為甚麼福音沒辦法從我身上出去?。主光照我,原來我傳福音是憑著自己,是用我天然生命裡,那個溫和的態度接觸人,因此人總是拒絕我。主阿!我不再容忍我裏面的天然!藉着這樣的宣告,我經歷到這位基督,他是耶和華的使者,在我裏面把天然生命攆出去,使我能一直地傳福音,越傳越喜樂!
《第二期 藍瑜弟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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