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切事上先經過主 以弗所書四章十五節說到,我們需要長到元首基督裏面,就是讓基督加增到我們的裏面。教師在幫助我們如何認罪時也有交通到,我們到主的面前去認罪,不是自己找罪認,乃是在主的光中,我們就自然而然會向主認罪。我把這個原則帶到生活裏,便經歷主向我新鮮的顯現。在團體禱告時,有時會認為,若是每位弟兄姊妹都禱告二十、三十句,而自己只禱告十句的時候,就會想是不是自己生命不夠豐富?是不是自己禱告比較弱?但我就操練把這個感覺放一邊,先問問主在這件事上要我禱告甚麼?先經過主後,或許我的禱告沒有別人長,用的經文沒有別人多,但在每一次的禱告中,我都非常享受,並且這樣的禱告是非常有功效的。當我在開展前禱告先經過主,我的禱告就不一樣了。已過我都會禱告說,主阿,我們要得人,要遇到平安之子。但有時候我會輭弱,會不想要禱告。然而現在我都跟主說,主阿,求你憐憫那些我接觸到的對象,不要讓那些人因着我的輭弱,或因着我的不能,而減緩你在他身上的作為。很摸着在禱告的事上都經過主,真的就不一樣了,主就新鮮的向我顯現,我們需要在大事、小事、一切事上,長到基督的裏面。
《第一期 杜吳學黌弟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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