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秋季班 第十一週美地展 第三期 林弟兄 有分於神的樣式乃是我們的基本權利

有分於神的樣式乃是我們的基本權利

約翰壹書三章二節說,『親愛的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祂;因爲我們必要看見祂,正如祂所是的。』當基督顯現時,就是三一神顯現出來;我們看見祂時,就看見三一神。並且,我們像祂,也就是像三一神。所以我們不僅能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,更能彀有分於神的樣式,能像神。

已過一位新人告訴我,他作了一個心理測驗,結果測出他有一個最像神的性格。我就在晨興時與他分享,『你所得的生命就使你能彀像神,這是你的基本權利。不只是心理測驗的結果,而是你本來就有權利能彀像神。』當神向我們顯現,就使我們能像神。因此,我就鼓勵他在生活中能支取神的話,更多享受主。使他不只心理上覺得像神,更要在生命、性情和彰顯上與神一式一樣。這是他的基本權利,能有分於神的樣式,並成爲神的種類!

《第三期 林弟兄》